环保公告说明

栏目: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:2025-08-26

一、线下环保公告说明

1、环保公告文件及地点

公示文件打印11份,在每份公告的发布者落款处盖上公章后再去张贴,公告地点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、盖北镇政府、崧厦街道政府、联合村、新河村、兴海村、世海村、前庄村、雀嘴村、章黎村所在地公告栏及厂区门口。

2、公示照片拍摄要求

环保公告张贴后拍摄照片为证,公示照片分为两个部分,公示开始照片和公示结束照片,照片上要显示公示时间(开始的那天和结束的那天),每次公示需拍摄远照和近照各一张,远照应看得到公示地点,近照看得到公示文件内容,具体可见示意照片。

注意:如果公示开始和公示结束时所拍的照片只是显示时间变化了下,开始和结束的照片中都有同一移动景物(如轿车、摩托车等)且位置前后一致,或开始或结束时的天气等情况与实际不一致均视为公示造假,届时需要重新公示。

3、盖章要求:

公告完成后(2025年9月10日以后),请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(必须盖章)、盖北镇政府(尽量盖章)、崧厦街道政府(尽量盖章)、联合村(可不盖章)、新河村(可不盖章)、兴海村(可不盖章)、世海村(可不盖章)、前庄村(可不盖章)、雀嘴村(可不盖章)、章黎村(可不盖章)在公告证明上盖章确认。

注意:盖章时间必须在公告结束时间之后,我们这次是到2025年9月10日结束,盖章落款时间必须在2025年9月11日(含)之后。

拍照示例:

远照(需看清公示地点):

图片1.png


近照(应能看清全部公示文件):

图片2.png


二、网上环保公告说明

公示文件打印盖章扫描后上传公司/集团官网,并截图为证,截图需包含项目公告、网址信息。